日期:2020-07-06
(项目编号:SDGP370000202002003266)
各供应商,现对磋商文件做以下澄清:
1、磋商文件第4页“磋商时须提供: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原件。”更改为“磋商时须提供: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。”
此补充通知澄清事项共1项,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,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
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
2020年7月4日